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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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英文名称:Compound Tropicamide Eye Drops。汉语拼音:Fufang Tuobika'an Diyanye。


【成份】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瓶含托吡卡胺和盐酸去氧肾上腺素各25mg。

辅料为:硼酸、依地酸二钠、羟苯乙酯(0.03%)。


【性状】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pH值为4.5~6.5。渗透压比为0.9~1.1。


【适应症】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规格】5ml托吡卡胺25mg,盐酸去氧肾上腺素25mg。


【用法用量】用于散瞳时通常为1次1~2滴滴眼,或1次1滴、间隔3~5分钟、共滴眼2次。用

于调节麻痹时,通常为1次1滴,间隔35分钟,共滴眼2~3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不良反应】本品尚未对使用结果调查中的不良反应发生频率进行明确的调查。若出现全身症

状时应停止给药。


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可出现休克、过敏样症状,所以需要充分进行观察,发

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理。2)其

他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


【禁忌】1)青光眼和具有房角狭窄、前房较浅等眼压上升因素的患者(有可能诱发急性闭

角型青光眼)2)对本品制剂的成分有过敏既往史的患者。


【注意事项】一、给药途径:仅用于滴眼。

二、使用方法:1.滴眼时原则上患者应仰卧,

翻开患者的眼睑滴入结膜囊内,闭眼1~5分钟,压迫泪囊部睁开眼睛。2.为了防止污染药液,

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3.当药液变色或有沉淀时不得使用。

三、一般注意事项:1.因可引起散瞳及调节麻痹,对使用本品的患者在散瞳及调节麻痹的作用

消失之前应注意嘱附其不要从事驾车等具有危险性的操作机械的工作。此外,还应嘱咐患者采

取戴太阳镜等方法避免直接接触阳光等强光。2.使用本品进行眼底检查之后,应嘱附患者注意

如下事项:1)由于瞳孔变大,在4-5小时内有视物模糊、较平常刺眼的感觉,可以自然恢复。

2)此项检查后,半天左右应避免驾车等危险的作业。3)此项检查后,出现下述症状时应立即

与担任检查的医师进行联系或就近请眼科医师诊断(1)检查之后出现头痛、眼痛者(2)视物模糊

不见好转(3)较平常刺眼(4)头痛、眼痛(除外感冒等已知的原因)[注]检查后如用1%毛果芸香碱

等滴眼液滴眼可以较快恢复正常视力。3.出现过敏症状或眼压升高应停用。4.运动员慎用。

四、慎用:1.小儿(请参照儿童用药)2,高血压患者(去氧肾上腺素的升血压作用可能使症

状加重)3.动脉硬化症患者(去氧肾上腺素的升血压作用可能使症状加重)4.冠心病或心衰等心

脏病患者(去氧肾上腺素的β1作用可能使症状加重)5.糖尿病患者(去氧肾上腺素的促进糖生

成作用可能使症状加重)6.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患者有心悸、

心率快等交感神经刺激症状,使用本品能使症状加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只有在其治疗上的有益性超过危险性时予以使用。关于妊娠期间用

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儿童用药】由于儿童使用时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应充分观察,慎重使用。特别是在早产

儿有过心动徐缓、呼吸停止的报道,应充分进行观蔡,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予以妥当

的处置,最佳方法是根据需要将本品稀释后使用。


【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予以注意。


【药物过量】尚未明确。


【药理毒理】药理作用:1.散瞳作用:给白色家兔用各种比例混合的托吡卡胺和盐酸去氧肾上腺

素滴眼液进行滴眼,可见由托吡卡胺引起的瞳孔括约肌松弛,由盐酸去氧肾上腺素的瞳孔开大

肌收缩引起的散瞳。此外,两者的作用有相乘效果,托吡卡胺与盐酸去氧肾上腺素的配比在1:

1及1:10时其散瞳效果较强。通常,高龄者有瞳孔缩小的趋势,托吡卡胺的单独滴眼有时不能

充分散瞳,但配伍有盐酸去氧肾上腺素的本品则散瞳作用与年龄无关,可充分散瞳,特别对40

岁以上者明显增强了散瞳效果。


2.调节麻痹作用:为进行视力障碍及内斜视小儿的屈光检查,用本品滴眼1~2次,将其调节麻痹

效果与0.5及1%阿托品的1日3次、滴眼3日的效果进行了比较。相对于屈光状态,本品的调节麻

痹作用较阿托品为弱,持续时间较短,为速效性。对屈光异常且无其他眼病的年轻患者用本品1

次1滴、间隔3分钟共滴眼3次。滴眼结束20~30分钟后其调节麻痹效果达到最高,3小时左右几

乎完全恢复,4~5小时后调节功能恢复。


毒理研究:1.急性毒性托吡卡胺与盐酸去氧肾上腺素的等量混合物

2.滴眼毒性:刺激性及角膜障碍性试验未见异常。


【药代动力学】尚未明确。


【贮藏】遮光,密闭,在凉处保存。


【包装】塑料滴眼瓶,5m/支,1瓶/盒。


【有效期】24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H20902006。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782。


规格
5ml*600盒
类型
基药、 医保乙类
适应症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厂家
津药永光(河北)制药有限公司